会商强调,一要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落实,夯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,切实落实“县级领导包乡、乡级领导包村、村干部包组、党员干部包户”的包保责任制。二要进一步强化滚动会商研判,实时监测雨情水情灾情,滚动会商研判风险,精准发布预警信息,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“叫应”机制,确保预警信息传递到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三要进一步强化预警响应联动,督促市县提高灾害认知水平,加强上下游雨情汛情信息交换共享;收到气象部门高等级预警信息后,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,尤其在收到红色预警后,视情果断采取“关、停”等措施。四要进一步强化人员转移避险安置,动态掌握天气变化以及辖区施工工地、旅游景区等情况,提前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准备,坚决做到应转尽转、应转早转,同时做好转移人员的安全管理。五要进一步强化巡查和抢险救援,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和城市内涝防范,全力做好中小水库(水电站)、淤地坝、高位塘坝等的安全度汛工作,提前在危险区、隐患点预置救援队伍,提高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能力。
会商后,国家防办向有关省份防指下发通知,有针对性部署新一轮强降雨防范工作;派出的2个工作组仍在山西、黑龙江协助指导防汛抗旱工作。
(杨金中)
